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关于全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日期:2021-12-15 点击:89次

    关于全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交付之前经装饰装修已具备基本居住使用功能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装修合同是否在法律性质上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的订立、约定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在毛坯房屋实际交付前装修房屋,交付标的物为装修房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在毛坯房屋实际交付后装修房屋,交付标的物为毛坯房的,按照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处理。

  • 十起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
    日期:2021-12-15 点击:265次

    十起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以炒房为目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2016年2月,邵某与郑某在某中介公司居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由郑某购买邵某的房屋,并约定郑某可指定任意人为买方并过户到其名下,以避契税。收到郑某支付的首付款后,邵某以无法确定房屋实际买受人、付款时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郑某诉至法院,要求邵某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郑某属于职业炒房人,并没有真实的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把合同约定的条款指定任意人为买方过户的方式来居间牟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郑某要求邵某赔偿损失的请求。

  • 房产纠纷案件审理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资料
    日期:2021-12-15 点击:216次

    房产纠纷案件审理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资料(一)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缴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 关于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日期:2021-12-07 点击:144次

    关于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借名买房纠纷案件中,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一般具有特殊身份关系,如亲属、朋友关系等。由于当事人之间一般具有较强的互信,借名买房合意大多以口头形式达成、缺乏书面约定,在产生纠纷时,当事人对借名事实的认定标准及举证责任分配存在争议。借名人为证明双方借名买房关系的存在,一般会从房款的实际支付、房屋的实际使用等方面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而出名人往往会否认借名约定的存在,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产权登记信息等证据进行抗辩。

  • 依法拍卖所得的房产,未及时变更登记的,拍卖购房行为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06 点击:118次

    依法拍卖所得的房产,未及时变更登记的,拍卖购房行为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本案中,谭某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拍卖行为也不存在错误、欺诈、威胁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认定及责任承担的简要梳理分析
    日期:2021-12-06 点击:209次

    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认定及责任承担的简要梳理分析实操中,法院还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的规定,认为开发商不能以第三方原因作为理由而免除其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尽管开发商可以考虑通过起诉该等第三方主体以维护自身权益,但是由于上文所述的“举证难”问题以及开发商自身总体商业安排等因素影响,部分开发商可能选择不再追究,或者即使提起诉讼也可能因举证困难而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 如果贷款买房时被拒贷怎么办、会违约吗、首付款是否可以退呢
    日期:2021-12-06 点击:208次

    如果贷款买房时被拒贷怎么办、会违约吗、首付款是否可以退呢《通知》中的第五条指出,将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该条政策体现了后续贷款的重要倾向,即后续房贷将重点支持首套中小户型、建筑结构为封顶的借款人的贷款需求。

  • 房屋上有抵押可以过户吗
    日期:2021-12-06 点击:105次

    房屋上有抵押可以过户吗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日期:2021-12-06 点击:121次

    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依据本条规定,在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效力事项没有规定时,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第六章的规定,包括上述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合同属于双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编没有规定的,自然应当适用总则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因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让位于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
    日期:2021-12-01 点击:110次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让位于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本案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虽然未达到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但其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愿意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认定其在交付剩余房款后对于案涉房屋享有物权期待权、可以排除强制执行并无不妥。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