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就案涉工程质量问题提起的反诉与原告提出的支付工程欠款的起诉请求具有因果关系,且工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与案涉工程价款是否应当给付具有关联关系,应当与原告提起的支付工程欠款的起诉合并审理。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7)最高法民终648号
晟元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摩尔公司(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本诉请求:支付工程款
反诉请求:合同效力、案涉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及提出相应损失赔偿等事
法院观点(摘录):本案系晟元公司诉请摩尔公司支付工程欠款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一审期间,摩尔公司虽然针对案涉合同效力、返还工程款及损失赔偿等事由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在该院驳回其起诉后,摩尔公司以合同效力、案涉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及提出相应损失赔偿等事由在本案中提起了反诉……,摩尔公司就案涉工程质量问题提起的反诉与晟元公司提出的支付工程欠款的起诉请求具有因果关系,且工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与案涉工程价款是否应当给付具有关联关系,应当与晟元公司提起的支付工程欠款的起诉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