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山东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由省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从住房保障省级奖补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市政府,应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关于广州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市物价局和市国土房管局此前印发的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供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时,结合本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现场公示限购政策、预售证、规划附图、样板合同、价目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购房须知,向意向购房人做好房地产调控及限购政策解释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加大对存量房交易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在媒体刊登解读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相关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以及虚假申报交易价格将带来的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问题的通知。取得配租资格的单位、家庭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
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实地指导绿色农房建设与示范和绿色建材发展与应用,每两年总结各地绿色农房建设、绿色建材下乡工作经验,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指导试行文本)的通知。为维护商品房代理销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成都市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指导试行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各地要加强对绿色保障性住房的宣传,及时总结省会及计划单列市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保障部门及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培训;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地可根据《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