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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吗未成年人是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的,但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完成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行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登记申请人负有配合登记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的义务吗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若要申请不动产登记,应该如何进行申请人若要申请不动产登记,首先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即“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到规定的登记机构进行办理。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其需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载体,登记簿上记载的各事项与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密切相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指不动产的基础信息,具体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要记载的不动产物权的客体。
可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哪些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具体来说,有十类不动产权利纳入了登记范围。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有明确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部门不履行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于在征收补偿协议中,一方当事人是代表国家的征收部门,另一方当事人是被征收的个人或者单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当征收部门不履行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
一方不履行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时,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当然双方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因受胁迫而签订的补偿协议还有效吗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知,合同成立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一致。
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由此可知,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征收补偿协议能以口头方式达成吗从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应该符合其法定或者约定的形式要件,否则合同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判断征收补偿协议能否以口头方式达成的关键在于法律对补偿协议的形式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有特殊规定,则必须从其规定,否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