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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行政机关在支付补偿款后,能否依据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不经被征收人同意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日期:2024-08-01 点击:17次

    行政机关在支付补偿款后,能否依据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不经被征收人同意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 租房期间,物品损耗应由谁承担
    日期:2024-08-01 点击:44次

    租房期间,物品损耗应由谁承担为了保障租赁物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和功能,尽可能延长租赁物的使用寿命,同时保证租赁物效用的发挥与出租人收取的租金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承租人需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使用方法,也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用途时,承租人不能擅自任性使用,而是应当就使用方法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的,则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即租赁物本身固有或者通常的用途。具体到房屋租赁,主要分为居住类用途和商业类用途。

  • 双方自行结算又申请工程造价鉴定的,法院会支持吗?
    日期:2024-07-30 点击:29次

    被告杨某将案涉工程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原告刘某个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案涉合同虽无效,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且案涉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双方经对账结算,并由杨某向刘某出具案涉欠条,故杨某应当按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支付刘某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 央产房是什么意思?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可以赠与或继承吗
    日期:2024-07-29 点击:117次

    央产房是什么意思?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央产房可以赠与或继承吗

  • 购房人已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的,请求确权会被支持吗?
    日期:2024-07-29 点击:40次

    购房人已全额付款但未办理过户的,请求确权会被支持吗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认定
    日期:2024-07-28 点击:15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认定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对争议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作出认定。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决定了应当适用什么法律。无论是程序上的立案受理还是实体法上的合同效力,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都有较为特殊的规定。

  • 处置租抵并存不动产可否直接去除租赁
    日期:2024-07-28 点击:24次

    处置先租后抵的不动产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该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相比较于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民法典的规定增加了“承租人已转移占有”作为“抵押不破租赁”的前提。

  • 什么是“合理使用租赁物”?
    日期:2024-07-27 点击:28次

    房屋租赁期间,物品发生损耗怎么办?发生损耗后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要回答这些租房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需要明白一个概念:合理使用租赁物,那么,“合理使用”的限度又在哪里?下面,北京一中院结合实际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简要梳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理念和思路
    日期:2024-07-27 点击:40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理念和思路建设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建筑市场具有外部性,建设工程质量容易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牺牲品。市场经济的外部性会导致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的地方也正是合同制度失灵的地方,通常需要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对合同相对性作出突破。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承担与免除
    日期:2024-07-27 点击:26次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承担与免除关于某房产公司是否对涉案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某银行与某房产公司订立该阶段性担保条款的目的系为保障某银行债权的实现,现某银行就涉案房屋的抵押权已自预告登记之日设立,某房产公司免除其保证责任的条件已随抵押权的设立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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