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卖家违约,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吗
案情简要
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原告依据合同当日立即向被告支付了定金,后被告无法办理房屋买卖变更手续构成违约,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
原告诉求:
1、判令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2、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违约,及其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定金法则的适用。
法律分析: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真实有效,该合同第十条第一项明确约定,若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当日将双倍定金退还给乙方。
两被告至今未履行合同义务,原告主张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