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只是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案涉工程质量保修义务——青海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效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施工方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包括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经验收不合格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返修责任,以及对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临峰公司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只是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案涉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故原判决关于在欠付工程款中扣除保证金的认定正确。
案例文号:(2019)最高法民再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