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工程公司诉上海某风电公司、深圳某担保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案例文号】:(2022)苏72民初1534号
【裁判规则】:
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订立的海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要旨】:
相较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设施架设成本更高,建设施工难度更大,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方可进行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建设施工。因施工单位没有海上风电工程施工资质,亦不具备相应能力,致使原定施工安排受阻、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虽然要求解除合同,但人民法院应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签订的涉海工程建设合同无效,并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