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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案例

对公共区域进行封闭施工,影响相邻权利人通风、采光等相邻权利的,应当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责任

日期:2023-12-2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对公共区域进行封闭施工,影响相邻权利人通风、采光等相邻权利的,应当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责任——周某诉陈某、吕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例要旨】小区业主对公共过道、设备平台进行封闭施工的区域未计入其套内面积,业主通过装修将此区域由空旷状态改变为封闭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邻权利人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利,因此业主对相邻权利人的相应物权构成侵害,应当承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责任。

案号:(2022)苏02民终4008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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