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加装电梯过程中业主撤销权的认定
案情
原告陈某于2020年9月自案外人沙某处购置某小区位于一层的房屋。交房后才发现所在楼栋即将加装电梯,而包括沙某在内的所在楼栋业主均已签署《加装电梯业主联建协议书》《新增电梯费用分摊协议》《居民意见征询表》,并表示同意。系争房屋所在小区也已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加装电梯事项进行了表决。原告认为该小区业委会加装电梯的决定存在表决和计票程序违法、违反建筑防火规范、未经规划部门行政审批、侵害原告的住所安宁和住宅隐私等情形,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告关于系争楼栋加装电梯的决定。被告辩称:第一,系争房屋原业主已签订协议书,同意加装电梯的决定及方案,原告无权再行反对该决定。第二,加装电梯方案的表决决定和计票规则符合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征询意见表的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亦不存在违反建筑防火规范、未经规划部门行政审批、侵害原告的住所安宁和住宅隐私等情形,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已受让取得原业主的房地产权,在其经核准登记为房屋权利人之时,即取得业主资格,并同时获得包括业主撤销权在内的各项业主专属权利,并未因受让行为而需负担原业主所签协议的约束。加装电梯需占用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而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经查,被告在就加装电梯事项进行表决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亦不存在其他应予撤销的法定情形,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上海规模最大的适老化改造项目,也是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自2011年起,上海即出台多项有关加装电梯的规定及指导意见,从多方面保障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实施。在政府的扶持鼓励下,近年来立项开工的数量逐渐增多,但在项目施工、费用分摊、运行维护等项目落地过程中,因涉及主体众多、利益冲突明显、项目程序繁琐、时间跨度较长等原因,容易引发诉讼纠纷。本案为更好地解决这一民生痛点,妥善平衡不同楼层相邻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提供了参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