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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截留农民征地补偿款法院认定拥有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签订合同,可土地征收补偿款却被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截留。近日,天长市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判令村委会五日内返还原告土地补偿款192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0元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法院法官解释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儿媳或女婿是否有份额问题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这一内容,却有社会各界误读“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针对这一问题,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大法官的相关观点、法院相关案例、法律法规供读者参考。
子女承租公房未来收益 所做约定合法吗,李律师指出,王玲取得606号房屋的承租权是基于原承租人为王强,而王强取得承租人资格是基于王强、王莉和王冰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因此,王强、王莉和王冰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王玲亦有约束力,王玲应当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将拆迁所得利益由王玲、王莉、王冰平均分配。
关于公房承租权转让的法律分析公有房屋使用权由于具备使用权人对公有住房的实际控制权、支配权,所有人的权利被虚化、弱化;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并可由遗属继续使用;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受到使用权人的限制以及公有房屋使用权凝结着职工的劳动价值四方面的原因,因此,公有房屋使用权基本符合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但称其为准用益物权更能概括公有房屋使用权的法律性质。
农民建房需要审批吗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民小组每一季度都要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将意见送到乡镇国土所进行初审,乡镇国土所组织通过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这6种情况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