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案工程即便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可以主张以《承包施工合同书》的约定工程款结算方式为参照结算工程价款。
中建海峡公司与和昌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工程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法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属于按照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就该建设工程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中建四局与大田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工程竣工验收并非承包人取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必要条件,发包人未举证证明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负债后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债权人能否起诉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规定内容进行了完善,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夫妻一方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撤销相关财产处置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政协议的定义及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约定义务时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经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资产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大英县政府应当给付尚欠永佳公司的征收补偿费用人民币794.6万元及资金利息。大英县政府、回马镇政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称,《资产转让协议书》系民事合同,若属行政协议,永佳公司不履行约定义务将导致其无法救济,故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履行挂靠协议的争议,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定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件裁判观点10则对未经审批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效力的评价,在现行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效力认定规则按有效处理。
法院对被告的反诉不予受理,能否仅在判决“本院认为”说理部分中驳回依据《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关于“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的规定,被告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一审法院对被告的反诉未予受理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一审法院仅在一审判决“本院认为”部分中对被告的反诉予以驳回,而没有以裁定形式作出处理,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诉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以规避起诉期限的审查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情形进行审查,认为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的,则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认为行政行为不属于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予以释明。经释明,原告变更请求撤销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并审查是否符合撤销之诉的起诉期限规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规章以下行政规范不得增设加建电梯申请人法外义务即便原告未诉请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法院也应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行政诉讼法》第63条中“参照规章”有合法性审查之立法授意,法院应依法律优先原则审查;发现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院不予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