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房产法规专栏简介

房产法规

  • 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日期:2017-08-14 点击:149次

    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对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工作,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

  • 湖南省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日期:2017-08-14 点击:262次

    湖南省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省厅成立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督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东山任组长,厅办公室、房地产监管处、住房保障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各市州、县市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向省厅和市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各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日期:2017-08-14 点击:137次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原审核同意机关应当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日期:2017-08-14 点击:120次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以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日期:2017-08-14 点击:155次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已经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勤政有为,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一抓到底。要加强督查、考核和问责,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 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7-08-14 点击:129次

    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业务指导。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各地要将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7-08-14 点击:276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主体责任。新区应主动作为,积极承担国家赋予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定期向发展改革委报送新区发展建设情况和推进改革示范经验。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突出创新驱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开创新区发展新局面。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7-08-14 点击:234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健全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各省辖市、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保障房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房地产形势,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全面、及时发布土地供应、住房供应、房价变动等市场信息,提高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预见性。

  •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14 点击:146次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做好工作。各地要准确把握不动产登记的要求,高度重视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做好全省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本地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期:2017-08-14 点击:107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