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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 被借名的登记人擅自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的,借名人是否有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日期:2017-11-03 点击:321次

    被借名的登记人擅自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的,借名人是否有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房屋为不动产,房屋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故买受人有理由相信登记的权利人即为实际权利人。因此,登记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擅自转让给他人,借名人以其对房屋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借名人可以向被借名登记人主张赔偿责任。

  • 买房贷款失败后,该如何解除合同
    日期:2017-10-19 点击:227次

    买房贷款失败后,该如何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 不符购房条件购房人规避政策买房,违约责任谁担
    日期:2017-09-14 点击:178次

    不符购房条件购房人规避政策买房,违约责任谁担上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年限,从自购房之日算起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而本案购房人明知其在本市不符合购房条件,向出卖方隐瞒了其被限购的事实,仍与出卖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其行为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 这5种情况认定你为非法“一户多宅”
    日期:2017-09-13 点击:136次

    这5种情况认定你为非法“一户多宅”“一户多宅”是对多处房屋中有违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村住宅。比如说,某村民拥有3处住宅,其中1处是经过合法审批的,另外2处是经过继承的,那么该3处住宅均认定是合法的,就不属于“一户多宅”;还有一户村民,也有3间房屋,2处是合法的,1处是违章的,相加的面积超出该户村民所能享受的最高面积标准,那么该村民其中1处住宅就属于“一户多宅”情形了。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边界
    日期:2017-08-06 点击:177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边界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为一年,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吴某自2013年7月13日取得合同解除权,但至2015年5月7日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其解除权已经丧失,为维护交易安全,本案不宜解除合同。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认定
    日期:2017-08-01 点击:157次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认定本案中,涉案房屋系商铺,被告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了该商铺的预售许可证,本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原、被告的合同因被告正健置业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应当向原告陈萍退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应按照被告正健置占用原告陈萍支付购房款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 “空挂户口”能否取得拆迁补偿款
    日期:2017-06-27 点击:182次

    “空挂户口”能否取得拆迁补偿款很多涉及拆迁安置的纠纷是如本案中所提到的由于各种原因户口进入到系争房屋内,但是不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既所谓“空挂户口”的情况。在处理这一类案件时,首先要区分系争房屋是产权房还是公有住房,如果是公有住房则需要证明原告依法属于同住人,不论何种拆迁方式均能获得拆迁补偿款。

  • 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能否相互抵销
    日期:2017-06-26 点击:203次

    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能否相互抵销在合同附件十中有关于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约定:“如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则买受人须在公积金管理机构或指定的代办机构或出卖人书面通知送达后7日内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的剩余全部房款。

  • 关于房屋买卖后未过户的效力认定
    日期:2017-06-26 点击:171次

    关于房屋买卖后未过户的效力认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在该房屋遇到拆迁问题时,出卖方往往为获取高额拆迁补偿费而提出解除合同返还价款等要求。此种情况,应结合具体案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争议进行认定,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 以做低房价为名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如何判决
    日期:2017-06-26 点击:151次

    以做低房价为名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如何判决做低房价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补偿款应当纳入纳税的范畴,也就是说装修部分应该属于添附在房屋上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装修的价值也就是房屋价值的一部分,应该统一作为纳税的依据,但是家具和家电不属于纳税的范畴,但是家具和家电的作价应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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