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建筑房产专题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建筑房产栏目:房产纠纷律师,房屋拆迁律师,土地征收律师,建筑工程律师,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房屋纠纷律师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商品房、二手房、经适房、回迁房、商铺、别墅、小产权房、农村房产纠纷等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律师陪购服务。具体包括,卖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卖方逾期交房纠纷;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卖方一房二卖纠纷;买卖双方过户纠纷;卖方隐瞒抵押查封纠纷;卖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买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纠纷;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纠纷;买方违约产生的其他纠纷;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买方或卖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其他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守约方签订认购书等房产买卖预约合同的,无权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登记过户
    日期:2021-12-15 点击:81次

    守约方签订认购书等房产买卖预约合同的,无权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登记过户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针对签订预约合同后卖方违约不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买方有权依据预约合同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仅规定违约方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基于预约合同签约的根本目的是签订本约合同的特殊性,这里的继续履行究竟是继续磋商,还是签订本约合同,并不明确。

  • 关于全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日期:2021-12-15 点击:82次

    关于全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交付之前经装饰装修已具备基本居住使用功能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装修合同是否在法律性质上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的订立、约定和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在毛坯房屋实际交付前装修房屋,交付标的物为装修房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在毛坯房屋实际交付后装修房屋,交付标的物为毛坯房的,按照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处理。

  • 赠与子女房产,经民事调解书确认,不得随意撤销
    日期:2021-12-15 点击:217次

    赠与子女房产,经民事调解书确认,不得随意撤销经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的父母子女之间关于房产赠与行为,同时因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应属诺成性约定。经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的父母子女之间关于房产赠与行为,同时因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应属诺成性约定。

  • 起火原因不明,应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认定民事责任
    日期:2021-12-15 点击:173次

    起火原因不明,应综合案件实际情况认定民事责任起火原因无法认定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责任唯一依据,应依《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综合认定。消防部门作出的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认定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责任的唯一依据,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火灾,系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火灾过程一般分为初起、发展、猛烈、衰减、熄灭五个阶段,起火处于火灾的初起阶段,是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起火和火灾在性状、程度、发生原因等方面均不等同。

  • 不定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损失确定原则
    日期:2021-12-15 点击:103次

    不定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损失确定原则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的,其损失以成交价与市场价之间差价损失、租赁期限长短等综合确定。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的,其损失以成交价与市场价之间差价损失、租赁期限长短等综合确定。

  • 购房合同有效,但无权处分未经追认,仍无权占有
    日期:2021-12-15 点击:244次

    购房合同有效,但无权处分未经追认,仍无权占有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而处分房屋,合同虽经生效判决确认有效,但处分行为未经追认的,买受人构成无权占有。房屋共有权人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处分房屋,合同虽经生效判决确认有效,但无权处分行为未经追认的,买受人构成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前提之一即占有人为无权占有。

  • 房屋确权之诉,法院应做诉讼真实性、合法性审查
    日期:2021-12-15 点击:74次

    房屋确权之诉,法院应做诉讼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物权归属变动之诉中,不因双方自行达成认诺而径行作出可能违反公示公信原则或可能影响他人利益的裁判结果。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物权归属或变动,须经法院严格审查,不能仅以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认诺径行作出可能违反公示公信原则或可能影响第三人利益的裁判结果。

  • 正常病亡,及无关联的坠亡,不等于“凶宅”情形
    日期:2021-12-15 点击:195次

    正常病亡,及无关联的坠亡,不等于“凶宅”情形正常生老病死及与系争房屋无关联的坠亡事件,不构成二手房买卖中“凶宅”情形,出卖人对此并无披露义务。从社会生活一般常识和常理推断,通常而言,“凶宅”指的是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短期内多次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

  • 十起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
    日期:2021-12-15 点击:253次

    十起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以炒房为目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2016年2月,邵某与郑某在某中介公司居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由郑某购买邵某的房屋,并约定郑某可指定任意人为买方并过户到其名下,以避契税。收到郑某支付的首付款后,邵某以无法确定房屋实际买受人、付款时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郑某诉至法院,要求邵某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郑某属于职业炒房人,并没有真实的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把合同约定的条款指定任意人为买方过户的方式来居间牟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郑某要求邵某赔偿损失的请求。

  • 房产纠纷案件审理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资料
    日期:2021-12-15 点击:206次

    房产纠纷案件审理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资料(一)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缴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