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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卖双方应当做好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424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受方应当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作为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这里最重要的是要现场查看。内容包括:
(1)对照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房屋坐落位置与实地查看的房子所处的位置是否一致。
(2)实地查看房屋时要核对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且出让方是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产权人。假如有出让人以种种借口,只肯出示复印件,那么购房者没有必要继续看房,因为复印件不能证明目前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且复印件容易做假。
(3)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对于房屋的实际情况可以从房屋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自有面积和分摊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相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好。对于私搭、私建、改建的没有在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在拆迁时是不能依法赔偿的;对于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可以从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周边环境、小区安全保卫、房屋供电容量、水质、水压、燃气供应等方面了解。因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只约定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所以对房屋的配套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充分了解,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物业管理也要充分了解其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以及是否建立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专项基金等详细情况。
(4)如果所要买的房子正在出租,还要注意了解租赁的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等问题。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出售方应当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信房屋是否可以出售。
(2)确定出售价格。可根据房屋的位置、楼层、朝向、装修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一个合理的出售价格。该报价应为卖方的销售总价,如果特殊附带买方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明确声明。
(3)选择销售方式。作为卖方,可以选择自行寻找买方销售,也可以选择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当然必须完全熟悉整个交易流程,并能确保交易安全。此种方法,避免了中介公司的代理成本,使房屋的销售过程可以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第二种方式,省时、省力、安全,只需要选择一家具有代理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所有工作全部由中介公司办理。但中介公司将向您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因此,会增加您的交易成本。
(4)发布出售信息。如果选择自行销售,可以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应注明自行销售和免中介公司代理等字样。这样,可能会接到较多的询问电话,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如何登记出卖方的联系方式,至关重要。如果选择了中介公司代理出售,中介公司将代理发布卖方房屋的有关出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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