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重庆某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土地复垦费专户内资金的处置规则
2024-17-5-201-018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03.15 / (2023)渝0192执异15号 / 执行异议 / 入库日期:2024.08.05
【裁判要旨】土地复垦费是国家基于“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为了保护耕地和自然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之需要而设立的“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在土地复垦义务尚未完成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也不得对该款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