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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专栏简介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点击:141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停止物业服务的,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提供应急服务,可以成立应急物业服务队,或者指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尽快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5号文件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
    日期:2017-08-10 点击:134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5号文件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跟踪督导。省有关部门要定期督导各试点县(市、区)“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县(市、区)政府要于每年11月底前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汇总形成全省试点工作报告,报省政府和人民银行总行。

  •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方案
    日期:2017-08-10 点击:164次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区政府要成立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区行政主管部门及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区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
    日期:2017-08-10 点击:312次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需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城市更新项目应由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要求与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载明保障性住房配建类型、比例、规模及布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含户型、面积、装修等)、交付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内容;涉及回购的,还应载明回购主体、回购价格的测算规则等。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后,实施主体可向回购主体申请核定回购价格。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日期:2017-08-09 点击:154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后,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日期:2017-08-09 点击:207次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各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和规范对审核核准资料、补贴发放资料、补贴支取资料等的管理,确保其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地归集、保管和利用。

  • 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7-08-09 点击:177次

    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的标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履行期限、规章制度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现场答辩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关于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和上海物业APP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494次

    关于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和上海物业APP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动员、指导会员单位推广使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上海物业APP平台,引导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安装使用上海物业APP,接受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授权或委托开展相关活动。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旧区改造安置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211次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旧区改造安置住房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旧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手续。(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申请;(二)立项批复;(三)土地出让合同;(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总平面图;(六)用于安置旧区改造项目的房源分配明细表(七)房源分配涉及旧区改造项目的认定批复。

  •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09 点击:133次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将对各区县房管局的稽查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按照规定使用市局稽查执法系统、不及时确认、变更信用信息和瞒报、漏报信用信息等情况的,将予以通报,督促相关区县房管局立即整改,并将有关工作情况作为区县房管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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