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31 【作者】 【来源】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和县(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通知》(济编发〔2015〕71号),我市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5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成立,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副局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所属各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
二、自2015年12月30日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土地、房屋、林地等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三、自2015年12月30日起,启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之前使用的土地、房屋、林权登记专用章不再使用。
四、为方便群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全市设置10个服务点,各服务点分布如下: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4楼(原市政府),电话:68969610;
2、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地址:经七路88号市房产大厦1至2层,电话:82077114;
3、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下区环山路24号,电话:82596826;
4、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外海蝶泉山庄,电话:82792173;
5、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6号,电话:85559951;
6、槐荫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槐荫政务中心4楼413室,电话:87589413;
7、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88115227;
8、历城区王舍人办事处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历城区工业北路69—1号,电话:88828165;
9、长清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长清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电话:66583067;
10、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地址:高新区舜华路7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B厅,电话:88871536;
考虑到银行、纳税、方便群众等因素,各服务点所受理的业务有所侧重,具体如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主要面向企业,重点负责受理房屋类不动产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测绘成果入库审核、房改房发证、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不涉及交易与税收的登记业务。
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主要面向个人,重点负责受理存量房不动产转移、抵押等涉及个人交易与税收的业务,以及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等新登记业务。
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主要面向净地类和批量业务客户,重点负责净地类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新建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业务。高新区、长清区服务点全方位受理辖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根据便民原则,将逐步推行同城通办,各服务网点均可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厅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业务。各区政务中心设置的服务网点,工作时间遵循各政务大厅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