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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二手房律师网申请执行栏目: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申请期限与费用,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庭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线索等,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庭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可否排除强制执行的认定
    日期:2024-07-14 点击:32次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可否排除强制执行的认定案外人依据离婚协议书约定所享有的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并不当然优先于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离婚协议书对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的分割约定是否能够排除强制执行的问题,人民法院可基于双方权利的性质、权利内容及形成时间、权利取得有无过错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享有的权利进行实体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

  • 非法占据、拒不迁出涉案房屋,判刑!
    日期:2024-07-08 点击:45次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传唤汤某,向其释明拒执犯罪的法律后果。此时,汤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搬出案涉房屋。今年8月6日,汤某与申请人置业公司达成执行和解,主动搬离了案涉房屋,汤某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 96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措施汇总:2024版
    日期:2024-07-07 点击:37次

    96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措施汇总:2024版“老赖”,通俗意义上为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的强制措施,但是由于执行难的问题,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老赖的措施。

  • 执行中应当注意对被执行人所扶养家属的审查,为其保留生活必需费用
    日期:2024-07-07 点击:31次

    执行中应当注意对被执行人所扶养家属的审查,为其保留生活必需费用本案中,刘甲作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法院查封了刘甲银行账户,其账户中每月的工资收入,属于其应承担的责任财产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 优先购买权人在司法拍卖中如何实现优先购买权
    日期:2024-07-06 点击:42次

    优先购买权人在司法拍卖中如何实现优先购买权拍卖结束后,承租人殷某来到法院提出自己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拍卖法官和执行法官向承租人殷某解释道:优先购买权人接到拍卖通知后,应参加拍卖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积极参与竞价,最高竞价相同且高于保留价时,买受人为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接到拍卖通知后,不参与上述拍卖活动,即丧失优先购买权。

  • 提级合并执行,避免下级法院重新评估拍卖,有效提升执行效能
    日期:2024-07-03 点击:30次

    提级合并执行,避免下级法院重新评估拍卖,有效提升执行效能

  • 在执行复议过程中新的司法解释生效的应当适用该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日期:2024-06-25 点击:30次

    在执行复议过程中新的司法解释生效的应当适用该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类型梳理与裁判思路
    日期:2024-06-23 点击:36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类型梳理与裁判思路一是案外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法占有、到期债权的执行提出异议引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是案外人的异议成立,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认为应当继续执行,提起的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三是基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引起的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四是已进入分配范围的申请执行人、与债务有关的权利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由声明异议的一方对反对陈述的一方提起的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买受人只要向房产登记机构递交过户材料,或向出卖人提出了办理过户登记请求等积极行为的,可以认为符合非因
    日期:2024-06-21 点击:28次

    买受人只要向房产登记机构递交过户材料,或向出卖人提出了办理过户登记请求等积极行为的,可以认为符合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

  • 案外人不能证明其在房产查封期间有向房屋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登记材料的积极行为,法院不应当认定其为非因买受
    日期:2024-06-21 点击:33次

    案外人不能证明其在房产查封期间有向房屋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登记材料的积极行为,法院不应当认定其为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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