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律师网验房收房栏目:首先签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第二查看“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三检查房屋结构及面积。最后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一位有经验的二手房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验房收房时的麻烦。
开发商擅自出售公摊面积时业主如何维权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般会对与房屋配套的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公共门厅和过道等设施进行认购,这些设施属于公摊面积,业主享有共有权。但在实际使用中,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唯利是图,对购房者共有的部分再次出售.影响购房者的正常使用。
开发商延迟交房时应如何承担责任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在期房的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房地产商迟延交房的情况,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为避免纠纷,防止发生迟延交房的现象,在交易时要谨慎选择房地产商,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商交易。
房产律师网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明显存在重大质量瑕疵。即使该商品房已经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书,购房人仍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时,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合同条款是销售方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交付面积明显小于约定面积时,人民法院可根椐《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认定该条款无效;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但面积相差太大,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根椐《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申请撤销或变更,自当事人知道面积差异时起一年内不申请撤销或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该约定有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且面积相差不大,人民法院应认定该约定有效。
开发商能够以下雨为借口,延迟交房吗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在本案中,夏季多雨是季节特点,开发商应该能够预见,并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
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吗;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在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向刘女士提供合乎质量标准的房屋时,刘女士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此时房地产公司应退还刘女士所交的房款。刘女士因房地产公司的违约行为,损失了贷款利息,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为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张某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主体结构不符合国家建筑结构规范,显然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房间面积有误差,是否要补交房款 该房竣工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还应具备《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开发商须向购房者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如果认为安全防范设施有质量问题,可向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管埋部门申诉,或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责任。不需要补交。据相关法律规定,房间误差面积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而代某房间面积误差超过了3%。
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可以交房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在建筑工裎竣工后,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就将商品房交给业主,已经违反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可以据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