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05年8月,刘某购买了一套期房。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交房日期是在2006年11月30之前,但刘某实际收房的日期是2007隼8月11曰。开发商对其延期的行为没有作任何解释,购房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法律解析】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可以交房
【案情简介】
2007年12月,陈某购买了一套商住房,但使用后发现消防设施不到位,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找开发商反映,他们说合同上注明的交付条件不包含消防验收在内。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是否可以交房?
【法律解析】
不可以。开发商在建筑工裎竣工后,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就将商品房交给业主,已经违反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可以据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