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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房屋专栏简介

农村宅基地转让与农村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继承

  • 2021年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登记有关政策解答
    日期:2021-04-20 点击:132次

    2021年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登记有关政策解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宅基地上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仍应当基于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其予以补偿安置
    日期:2021-04-04 点击:204次

    宅基地上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仍应当基于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对其予以补偿安置

  • 房地产律师解析宅基地谁负责审批
    日期:2021-04-02 点击:33次

    房地产律师解析宅基地谁负责审批《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村镇居民使用宅基地,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的建址和用地范围,并办理用地手续。住宅建设,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居民的建房申请提出年度计划,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镇(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准建证件,领证后方可建设。

  • 已转为城镇户籍,如何保护好宅基地
    日期:2021-03-24 点击:52次

    已转为城镇户籍,如何保护好宅基地如果你是继承父辈的宅基地房屋,虽然宅基地无法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合法财产,仍然可被继承,只要房屋不倒,权利就在,因此,同样建议你修缮房屋,以免某天房子塌了,权利也就没了

  •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哪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予登记
    日期:2021-03-13 点击:99次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哪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予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规定,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凡有上述情况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予登记。

  • 同一宗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如何处理
    日期:2021-03-13 点击:274次

    同一宗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如何处理同一宗宅基地上多个房屋属于不同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1)属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农民公寓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2)属于因继承、分家析产等原因,造成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作了明确分割,分割的宅基地经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不动产单元划定标准,可以分别办理登记;若遗嘱或者分家析产协议对宅基地未作明确分割的,按照宅基地使用权共同共有办理登记。(3)属于存在民事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 宅基地批准使用后一直未办理登记,若原批准使用人死亡的,能不能申请登记
    日期:2021-03-13 点击:228次

    宅基地批准使用后一直未办理登记,若原批准使用人死亡的,能不能申请登记宅基地是以“户”分配和使用的,只要“户”中还有其他成员,批准使用人的死亡就不影响该“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现在的户主申请登记。如果“户”中已没有其他成员,按照《继承法》规定,宅基地上房屋可由继承人继承,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申请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中注记。

  • 农村简易房、临时性建(构)筑物能不能登记
    日期:2021-03-13 点击:171次

    农村简易房、临时性建(构)筑物能不能登记农村简易房、圈舍、农具房、厕所等临时性建(构)筑物,没有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一般不予登记。

  •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日期:2021-03-13 点击:185次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如何处理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宅基地测量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1)对于宅基地界址未发生变化,属于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面积登记。(2)因非法超占宅基地导致测量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应以原登记面积为准,超占面积按照本问答第35条办理。

  •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不一致,如何处理
    日期:2021-03-13 点击:124次

    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不一致,如何处理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的面积为准。运用同种测量方法测量,属于精度误差范围内的,以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准。对于房屋翻建后造成面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翻建房屋的规划许可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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