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离婚房产案例专栏简介

离婚房产案例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日期:2017-12-17 点击:203次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协议。该条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所购房屋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一般规定,而将只赠与给出资一方子女作为例外

  • 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且登记其名下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问题
    日期:2017-12-17 点击:203次

    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且登记其名下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问题对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处理的理解及运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 分割家庭共同所有房屋的离婚协议是部分无效还是完全无效
    日期:2017-12-14 点击:322次

    分割家庭共同所有房屋的离婚协议是部分无效还是完全无效《民通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 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资金可以作为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份额的考量因素
    日期:2016-11-30 点击:308次

    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资金可以作为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份额的考量因素财产分配应以财产自身构成情况作为分割基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平衡,不宜脱离该基础片面适用。离婚后,男女双方所得财产均具有抚养教育子女的功能,不应仅局限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财产上。

  • 李静秋与傅永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30 点击:653次

    李静秋与傅永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三人金花济未到庭发表意见,其向法院提供书面意见称,原告未就其将居住的房屋交还提供证据,故无权解除合同。同时,原告出售房屋,收取了购房款,故无权要求赔偿损失。原告与案外人王桂丽之间的债务关系,与第三人无关。

  • 离婚时双方均要求分得房屋,法院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6-08-23 点击:455次

    离婚时双方均要求分得房屋,法院该如何处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具体到本案中,如果你们俩都想单独分得房子,你们可以相互竞价取得,由取得房屋一方按竞价款的数额支付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