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专栏: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房屋交易纠纷律师,房产交易律师陪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定金,购买商品房的主要事项,如何支付商品房购房款,商品房买卖抵押贷款登记手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预售合同无法履行纠纷;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面积差异纠纷;装修质量纠纷;设计变更纠纷;按揭贷款纠纷;开发商隐瞒抵押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纠纷;因开发商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查拟购买商品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项目是否合法;调查拟购商品房及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购买商品房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商品房购买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性质及效力如何认定?商品房买卖预约的形式要件,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认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是否进行预约合同的登记,从司法解释的精神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登记与合同效力没有关系,因而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也无须登记。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如何认定?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合同有预约和本约之分。预约合同是当事人为了将来订立确定性本约,明确相关事宜,而预先达成的书面协议,以对将来双方能达成本约的意向或目的进行确定,从而起到稳固交易机会的作用。本约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直接具有完备确定内容的合同。
异议申请人对于商品房限购政策改变的期待是否属于“物权期待权”,能否据此排除强制执行此与当事人所称对有关商品房限购政策改变的期待或等待取得购房资格的内涵不同。尽管当事人与开发商就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因其不符合当地商品房限购政策,其关于对该房屋享有的物权期待权应优先于房产调控行政管理需要的主张,于法无据。
张某等71户业主与贵州省安顺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和解系列案
购房人以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某大型超市入驻”但实际未入驻为由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否予以支持
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是指在房屋同一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市范围内商品房消费者名下没有用于居住的房屋
约定带装修的商品房装修工程逾期完成的,出卖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截止日期的确定
郑某安与某物业发展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郑某安依约支付购房款,其主要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某物业发展公司亦已将案涉商铺交付郑某安。因不可归责于郑某安原因,案涉商铺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后,某物业发展公司再次出售案涉商铺给某百货公司并办理过户,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理解和适用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规则适用商品房消费者保护规则,既要注意国家住房宏观调控政策从放松限购、限售、限贷,到降低首付和贷款利率,再到更好支持稀缺人才、新市民、三胎家庭等群体购房的政策变化;也要注意司法对商品房消费者保护规则的发展完善。
开发商宣传内容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