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确权律师栏:北京房产确权律师,房产确权纠纷律师,房屋确权纠纷律师,征地补偿取得的房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别人名下,房产权利人应如何进行重新房产确权,提起房产确权诉讼,委托房产确权律师代理,聘请房产确权律师应诉,房产确权诉讼程序,房屋确权纠纷,房屋确权诉讼,房屋确权纠纷律师,房屋确权之诉等。
房屋买卖交付而未房产登记的房屋所有权确认法律效果 交付房屋占有乃是基于开发商和教授之间的转移所有权的合意,这就是一个物权行为。交付住房就是转移了所有权。教授的占有是基于所有权。如果认为是债权合意,那么开发商仍然保有所有权,它既可以请求买方返还房屋,也可以进行一物二卖。对购买方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反之,如果承认物权合意,就能够对于开发商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
北京房屋确权律师网房屋确权纠纷案判决书节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应当依法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办理相关的权属证书,没有依法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只有依法办理权属登记后原告才能取得涉案房产的全部产权,由于涉案房产尚未办理房地产证,(2004)深中法民一终字第4608号民事判决书也没有确定原告对涉案房产享有处分权,因此,原告仅能请求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而不能以此请求确认涉案房产的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故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房产确权律师网房屋所有权问题初探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实际上形成房产和地产二元的管理体制:房屋产权归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地产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房产确权律师谈征地补偿取得的房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别人名下,权利人如何进行重新房产确权 征地补偿的方式实际是以房产补偿。从本案基本事实可以看出,本案涉及征地补偿问题的协议有两份,且是在同一天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的内容是由卫生学校支付15600元征地补偿款给原告,第二份协议的内容是由原告支付15725.6元基建款给被告,取得本案争议的房产。由此可以看出,原告在这次征地中并未实际得到金钱的补偿,而是得到房产补偿。因此,被告以房产作为征地的补偿这一性质,是可以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