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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

日期:2022-10-19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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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市民魏女士咨询:房屋过了保修期后出现墙体开裂、窗户漏水等现象,该如何处理?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业务科科长武卫兵:

房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在保修期内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进行反馈,是保障房屋质量的一项权益。建筑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保修期限满后也是有寿命的,所以各功能部位的寿命不一样,保修期也不一样。

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按照房屋的套内部位和公共部位实施两方面的管理。对于公共部位和设施,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物业管理条例,保修期满后公共部位的维修属于有偿维修,这项工作由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套内部位属于私用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产权人或业主自行进行维修,如果住户没相应的维修能力,可以申请由物业公司有偿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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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市民陈女士咨询:新建商品房不同部位的保质期是否相同?墙体外立面、门窗、上下水的保质期详细规定是怎样的?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业务科科长武卫兵: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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