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品房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347条第2款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只有以下四种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因此,开发商品房要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凡是经营性用地,用于经营事业赚取利润的,都应该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应向出让人支付一定的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