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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日期:2021-03-15 来源:— 作者:— 阅读: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房屋被“一房二卖”,买房人怎么办?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明明已经跟房主签了买卖合同,也交了钱,但等到要办理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房子又被房主卖给其他人了。有的房主缺少诚信意识,又一味贪图利益,经常是签完买卖合同后又再去寻找出价更高的买方,通常会上演“一房二卖”的闹剧。

精装房装修问题频出,购房者该怎么办?

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精装新房逐渐成为主流,但现实中,很多楼盘精装标准往往货不对版,屡屡出现诸如地板空鼓、墙体渗漏、门窗缝隙等明显的装修质量瑕疵问题,业主维权屡见不鲜,即便进行返修,很多购房合同都约定此类情形不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新房未住先修,也无法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让很多购房者苦不堪言。

总经理用公司的钱买车买房,小股东索赔惨遭败诉!

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然而实践中很多总经理滥用职权,利用掌管公司印章的职务便利或财务审批的特权,挪用公司资金、为自己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以房抵债由他人代持,反被债务人索要“购房款”

出租人有权以承租人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合同租金与转租租金差价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房者付定金后又反悔,定金能否退还?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合同双方已为签订合同进行了诚信磋商,未能订立合同的原因是双方当事人就具体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并非一方当事人无故反悔的,应认定双方均已履行了诚信磋商的前合同义务,对未能签订合同均无过错,不适用定金罚则。

购房者逾期付款构成违约,为何合同解除后反获巨额赔偿?

一般而言,合同解除后的房屋增值利益应归属于守约方。但是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增值利益的计算方法与归属另有约定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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