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他方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按照约定履行步骤依法改变划拨用地性质实现合作开发远期目标,土地实现变性前发生纠纷,不能因此否定前期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效力。合同当事人依约占有不动产的履约行为为合法占有,受物权法保护;足以对抗对方提出的腾迁请求。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4辑)第160-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