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结,买受人请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不属于物权确认争议
确认物权以存在物权归属争议为前提。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结,买受人请求确认其享有标的物之所有权的,不符合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物权归属争议,不应纳入物权确认之诉。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61辑)第177-1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