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产市场的稳中有升,一些鱼龙混杂的现象也出现了,特别是在二手房的买卖中,问题层出不穷。南京二手房“跳蚤”市场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搞清楚房屋的产权人究竟有几个。如果产权人有多人,而合同仅一人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原则上都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产权人是一人以上的,一定要有委托书,而委托书最好是经过公证的。
如南京市有一个三口之家,儿子为了谋取不义之财,瞒着父母把房产证和私章偷出,同时还伪造了委托书,将房子卖出。事情败露后,买房人既搬不进,也讨不回钱。像这种情况,如果在事先能查明,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与业主约定迁出时间。专业人员认为,由于历史原因,譬如前些年的房改房,除产权人外还有共住人。他们虽然没有产权,但法律规定他们有居住权。如果未征得他们同意,届时他们不愿搬离的话,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和卖主约定迁出的条款,这样买房者可以主动些。
另外,专业人员认为在二手房交易中,最让人揪心的是房款全部付了以后,由于卖房人的原因迟迟办不出产权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到房产局的二手房资金托管中心办理免费的资金托管,只有在买方领取新的产权证后,监管机构才将购房款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