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建筑房产专题 >> 商品房律师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6-10-2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48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小红与大强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期房,房屋需要两年后交房。但是刚买房不久,两人就因为感情问题发生纠纷。大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小红同意离婚,但要求判决房屋归自己所有,大强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此事该如何解决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如果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对于房屋的使用以及将来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履行即可。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于没有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对于房屋的使用,可以一方使用,也可以双方共同使用,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既要参考双方的意见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房屋的归属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房屋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另行判决。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