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借名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中的房屋腾退案例:刘先生被起诉要求腾退自己住了7年的房屋,而原告是自己的外甥女卢女士。10年前,到底是外甥女向舅舅借钱买房,还是舅舅借外甥女的购房资格为自己买房,双方各持己见。
案件描述
【基本案情】:
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中的房屋腾退案例:刘先生被起诉要求腾退自己住了7年的房屋,而原告是自己的外甥女卢女士。10年前,到底是外甥女向舅舅借钱买房,还是舅舅借外甥女的购房资格为自己买房,双方各持己见。那么,法院对该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会如何处理呢?
起诉:卢女士与刘先生系甥舅关系。2006年,卢女士购买了一套石景山区经济适用房,由刘先生交纳了购房款。2008年,刘先生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并居住至今。2009年,这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了卢女士名下。如今,卢女士以自己为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由起诉刘先生,要求其腾退住房。
【审理】:
庭审中,卢女士称因自己当年没有经济实力,借舅舅的钱买房,约定了等房款还清后舅舅就交还房屋,但如今舅舅不同意接受还款,故卢女士起诉要求舅舅腾房。
刘先生称,10年前,他通过朋友给卢女士找到两个房号,卢女士自愿将其中一个房号让给他。选房、交款、居住等均是刘先生亲自办理。卢女士从未提过借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判决驳回卢女士的诉讼请求。卢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终审胜诉】: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诉争房屋系由刘先生出资购买,并一直由其占有使用,购买诉争房屋的原始票据及产权证书均由刘先生持有,一审符合事实与法律规定。最终,一中院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
在北京等大城市,由于房屋市场价与经济适用房的差价较大,借名购房屡见不鲜,因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发生。仅仅二中院,在2013年至2015年6月,该院共审理借名购房纠纷案件93件,其中借名买房人与房屋登记人为亲属关系的占83.8%,近期,北京各地法院在处理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纠纷中,承认某些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的有效性,建议该部分人群尽早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