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屋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北京市房地局再次发出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长期居住自建房的居民补偿的规定的适用条件为:
1.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
2.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
3.单独立户;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
5.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如果情况符合拆迁规定的补偿条件,拆迁时拆迁人会按照拆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即每户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