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村民王某的房屋在一次地震中坍塌,王某想在原址上再建一座房屋,可是村干部找到他,说他家住宅原址要被村里收回,如果他要建住房的话可以另给他一块宅基地。王某认为自家原住房位置好,坚持要在原址上盖房。王某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还在吗?
【法律解析】
王某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如果王某要在原址上盖房,须经过审批。《物权法》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于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据此规定,本案中王某的房屋因自然灾害而坍塌,他的宅基地权消灭。他可以重新申请重新分配宅基地,但分得的宅基地不能保证是他原来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