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贺某的父亲以一家三口人的名义,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并建造了一所房屋。后来,贺某上了大学,户口随之迁出,毕业后分配到距离家乡不远的一座城市的机关工作,婚后在城里居住。贺某的父母去世后,村里按规定将其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但贺某认为其父母的房屋连同土地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那么,转为城市户口后,还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尽管申请宅基地建房时贺某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当贺某户口迁出并转为城市户口后,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随之消灭。因此,贺某无权继承宅基地,村委会的主张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