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此,各地的补偿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补偿数额,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办理。一般情况下,农作物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的,可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