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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房产专题 >> 安置补偿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需注意的事项(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与免租装修期

日期:2012-03-08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562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签定合同前的调查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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