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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案说法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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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房屋涨价损失与一倍赔偿的并用
    日期:2015-11-25 点击:258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房屋涨价损失与一倍赔偿的并用出卖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的违约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要求同时赔偿房屋涨价损失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可予以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两项赔偿数额相加过分高于买受人所受实际损失的,可以酌情降低赔偿总额。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同时主张逾期交房、办证违约金的处理
    日期:2015-11-25 点击:263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同时主张逾期交房、办证违约金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取得初始登记和逾期办理过户登记应当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同时主张两项违约金的,依前款原则处理。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逾期办证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
    日期:2015-11-25 点击:224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逾期办证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出卖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证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经审查买受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买受人已付购房款为基数,在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范围内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违约金分别主张与分段主张的调整
    日期:2015-11-25 点击:205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违约金分别主张与分段主张的调整买受人就出卖人的同一违约行为分段起诉主张违约金,前诉法院已经确定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有证据证明前诉案件确定的违约金数额加上买受人在后案中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其所受实际损失的,应当判决部分驳回直至全部驳回买受人的诉讼请求。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认定
    日期:2015-11-25 点击:199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认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金为数额确定的一次性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约定违约金为按日(月)计付的继续性违约金的,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单独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时效抗辩的,违约金保护范围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前两年。期间有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相关规定。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民间借贷与代理售房的处理
    日期:2015-11-25 点击:200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民间借贷与代理售房的处理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否符合市场交易习惯、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购房款并实地查看房屋、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综合予以认定。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民间借贷与以房抵债的处理
    日期:2015-11-25 点击:169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民间借贷与以房抵债的处理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签订合同约定以房抵债,性质上属于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贷款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借款人认为抵债价格明显过低,显失公平的,可以参照本纪要第24条第2款规定处理。

  •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以房抵债与调解
    日期:2015-11-25 点击:287次

    北京房产律师说法:以房抵债与调解当事人以债务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各级法院应当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抵债协议的内容一般不出具正式调解书予以确认,确实需要出具正式调解书的,应当报经所在法院主管副院长或庭长审核。

  • 将发起人名下的房屋登记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适用何种登记类型
    日期:2015-11-25 点击:217次

    将发起人名下的房屋登记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适用何种登记类型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法人。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与自然人属于两种不同的但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故房屋所有权自张某名下变动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是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动,应该适用转移登记

  •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死亡赔偿金 后欲追偿遭拒绝
    日期:2015-11-24 点击:379次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死亡赔偿金 后欲追偿遭拒绝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果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为担保人支付了赔偿金,其行为只能视为垫付,担保人应在事后及时向保险公司返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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