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人口情况认定规定(试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户籍从苏州其他城区迁入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已满2年的家庭,在中心城区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中心城区统一实施住房保障。 户籍在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家庭,在户籍所在区申请,按区分别实施住房保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的通知。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在签订购房及租赁协议并支付首付款之日起5年后仍未全部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收回房屋,并归还申请家庭原支付的款项。申请家庭可根据相关条件申请廉租住房或经济租赁住房。
杭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安置用房评估价格进行资金结算。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需按安置用房评估价格优惠结算的,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平方米。选择产权调换的不再享受本意见的货币补偿和补贴政策。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搬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区(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上年度租赁房屋市场平均价格、搬家费用测算结果,制订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江苏省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公众参与,认真听取专家、部门和公众意见。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通过公共场所、报纸、网络等途径公示30日,设置固定渠道收集反馈意见,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2009年城市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组织开展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研究,重点关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与站点周边土地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实施政策机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和审查机制、城市生态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加快推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效能。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2009年3月15日前,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完成物业管理宣传、物业管理建章立制、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和物业服务力量配备等的公示、物业服务操作手册发放和物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经验交流等工作。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郊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城市房屋拆迁信访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对上访反映的问题应依法认真调查处理,做好政策解释和息诉息访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通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市房产管理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抄告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照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