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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常识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网购房常识栏目: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楼花,期房,现房 ,毛坯房,成品房,商品房 ,空置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个人住房基金,住房补贴,房屋的折旧,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收益权,房屋的处分权,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产权置换,按揭,住房公积金,印花税,集体所有房产,期房,房地产契税,营业税,房产税,营业税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使用年期等。

  • 住宅的种类及商品房的结构相关名词释义
    日期:2012-04-30 点击:390次

    住宅的种类及商品房的结构相关名词释义 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士)销售的商品房。砖木结构住宅的指建筑物中承重结构的墙、柱采用砖砌筑或砖块砌筑,楼板结构、屋架用木结构共同构筑成的房屋。

  • 工程建筑类相关名词法律释义
    日期:2012-04-29 点击:502次

    工程建筑类相关名词法律释义 混合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销售面积:销售面积是指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 房地产权属、产权证书、配套设施等法律解析
    日期:2012-04-29 点击:505次

    房地产权属、产权证书、配套设施等法律解析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公寓式酒店就是设于酒店内部的公寓形式的酒店套房,此种物业的特点在于它类似公寓,拥有居家的格局和良好的居住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其配有全套的家具电器,能为客人提供酒店的专业服务,因此它既有公寓的私密性和居住氛围,又有高档酒店的良好环境和专业服务。

  •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释义
    日期:2012-04-29 点击:617次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相关法律问题释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 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地价款并更换土地权属证件。

  • 土地名称用途类如一级市场、七通一平等相关名词解释
    日期:2012-04-29 点击:755次

    土地名称用途类如一级市场、七通一平等相关名词解释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指新建住房的买卖市场,市场主体是住宅开发商、营造商和居民。居民通过一级市场购得住房的产权,使住房的产权首先从法律上达到确认。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和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土地投机商对某地段土地预期地价呈上涨定势的评估无疑的前提下,买下地皮(即土的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到地价到达预期价位才出售牟利,以获得囤集土地的高利润的行为。后者为短期倒卖。

  • 房地产专有名词法律解析之廉租房、安居房、集资房等
    日期:2012-04-29 点击:475次

    房地产专有名词法律解析之廉租房、安居房、集资房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内销房: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 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条件及缴纳人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4-26 点击:524次

    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条件及缴纳人的法律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还约定: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预)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 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 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法律解析
    日期:2012-04-26 点击:671次

    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法律解析 根据《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规定,下列违法建筑不予确认产权:(一)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二)占用农业保护区用地的;(三)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四)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的。

  •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哪些违法私房不予确认产权?
    日期:2012-04-26 点击:620次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哪些违法私房不予确认产权 历史遗留违法私房,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公布实施以前,即1999年3月5日以前违反法律、法规所建的下列私房:(一)原村民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私房;(二)占用农业保护区用地的;(三)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四)非法占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原农村用地红线外其他土地的。

  • 什么是违法建筑及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日期:2012-04-26 点击:568次

    什么是违法建筑及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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