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问题
[推荐]
农村问题
建国前乃至五十年代发的农村的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是否有效土地改革前颁发的契证一律无效,土地改革期间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也失效,但房屋所有权未明确。在土地房屋私有权契证一体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房屋所有权也应无效。但由原所有人或其后代继续合法使用的,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集体经济组织无权以村民会议形式剥夺或变相剥夺村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村民会议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享有制定规章权、人事任免权、议事决策权、民主监督权等权力。虽然村民会议通过决议是村民自治的表现,但集体经济组织无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剥夺或变相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其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的几点思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民享有农村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稳步推进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准如何规范以及出现争议时当事人如何进行救济,则是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自建房时发生人身伤害房主如何承担赔偿责任?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底层住宅且包工不包料的,即“包清工”,房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挥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对施工人起实际控制和支配的作用,一般认定为劳务合同。施工者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房东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