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 超越 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房产政策专栏简介

房产政策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21 点击:109次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捂盘惜售。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59次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统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并轨运行,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建委配合,充分利用目前施工的黄金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任务。

  • 上海市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530次

    上海市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已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管理、保洁和保安等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超出《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提高。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03次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措施;是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住房保障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理顺体制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并轨运行工作。各地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02次

    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通知。《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516次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区县房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区县房管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关心和支持培训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动培训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306次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 北京市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44次

    北京市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日内,对所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建立应急维修台账。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在3个月内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建立维修资金台账,按户登记业主姓名、房屋面积、维修资金余额,建立产权明晰,资金数量准确的维修资金明细账。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21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13年7月4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同时废止。2013年7月4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税款,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7-08-20 点击:106次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管理的通知。区县房管部门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整改情况,同意恢复其网上签约功能的,填写《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网上签约功能变更申请(联系单)》(附件4),申请解锁其网上签约功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我局市场监管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市房地资源信息中心。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