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购房指南 >> 按揭贷款

简析房地产按揭中银行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日期:2012-03-20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阅读:451次 [字体: ] 背景色:        

主要风险:

1、 来源于按揭人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主要风险:按揭人的风险往往是信用风险,是指贷款人因借款人不依约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所面临的风险。例如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期限最高期限为30年,如此长期的借款期限, 按揭人自身因素往往会发生各种变化,这期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因不幸事故、意外伤害、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而失去还款能力可能产生的风险;借款人因所在单位倒闭、撤消、被兼并、政策性裁员等个人无法抗拒的原因而失业,或造成收入下降,致使借款人无法继续归还购房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

防范措施:加强对按揭人的调查。银行在提供按揭贷款之前,要调查了解借款人(购房者)的个人信用情况、收入来源,要制定适用的个人资信评定标准和评定工作程序,对借款人(购房者)的个人素质、实际收入、财产状况、付款能力等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我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已有详细规定。还特别要注意借款人收入的稳定性。同时,由于按揭人到期不能履行还贷义务导致的银行风险负担——开发商保证责任的引入。目前我国按揭业务多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尽管在签订按揭协议之前,银行作为按揭权人已经认真审查了按揭人的资信和还贷能力,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一些意外事件导致的按揭人资信能力下降或还贷能力丧失,如按揭人失业或伤亡等。鉴于此,按揭权人与按揭人在签订按揭协议时就将与按揭有着密切关系的第三人——开发商纳入按揭法律关系,要求开发商作为按揭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

2、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主要风险:包括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和开发商延期交房或开发商所建房屋与合同不符等违约行为以及开发商所建成房屋存在法律手续上缺陷, 此外还存在开发商用“假按揭”的方式套用银行信用的情况。虚假按揭,房地产业内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内部职工或者其他关系人员的名义,将暂时无法售出的房子购入,从而获取银行贷款的欺诈行为。“假按揭”的主要特征是开发商将积压的房产套取银行信用,诈骗银行信贷资金。[2]有的开发商因楼盘销售不畅,或根本无法销售,通过“假按揭”获取贷款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导致银行很难或无法实现债权。

防范措施:强化对开发商的审查和监管。首先是强化对开发商的审查。主要有资信审查和开发项目的审查。还包括强化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开发商的担保作用在于:(1)保证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按揭权人(即银行);(2)代位偿付责任。这种保证责任看起来似乎对开发商过于苛刻,但对我行贷款安全还是很有必要的。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