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增值税咋缴啊?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房屋转让也开始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均应征收增值税。个人拥有房屋转让的增值税要这样缴:
四种免征增值税的情形
家庭内部房屋的分割遵循了营业税先前的做法,对增值税予以免征,具体情形如下:
1、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涉及的房屋分割;
2、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将房屋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购买房屋再售如何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税总局规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购买房屋时间的起算点,以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不一致的,以较早为准。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非购买方式取得房屋出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通过继承或者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再出售的,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的依据。应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可以扣除的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应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佐证。否则,不得扣除。这些凭证包括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