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税收征管政策,个人销售房屋应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营业税的缴纳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
(2)对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如是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如非普通住房,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两种情况可免征个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透露,对个人自用房交易给予税收优惠。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一些优惠规定:一、对个人出售住房以后,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合乎规定的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个人转让自用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三种情况不享受上述减免税优惠:一、房屋的买卖人发生了变化。比如父亲卖的房,又用儿子的名义买房,户主变了;二、不按市场价重新购房。比如原住房卖了以后,卖房人没买商品房,而是买了未按市场化操作的公有房;三、有两套以上住房。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在换购住房时,只有一套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转让其余的住房时仍需缴20%的个税。
目前,个税征收虽是“自行纳税”,但税务部门会保留追查权。一旦发现纳税人有偷漏税行为,纳税人不但要补齐税款,还要按税款的0.5—5倍接受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