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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 >> 按揭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二手房贷款方面做出了哪些具体的规定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404次 [字体: ] 背景色:        

所谓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或商用房的贷款。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要求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人;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额度: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70%;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50%。
贷款期限: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所购房屋房龄一般不超过15年。
贷款利率:所购房屋为住房的,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如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申请借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贷款行提交如下文件:
(一)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人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有关资料。
(二)所购房屋资料
1.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首付款证明;
3.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4.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5.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上市,需提供有关部门准予上市交易的文件或批准证书;
6.房龄在5年(含)以上及贷款人认为房屋价值需评估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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