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屋买受人申请房屋贷款的流程有如下的规定:
(1)办理二手房贷款(购买者)需携带的资料:
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
③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⑥资信证明原件(使用个贷中心提供的标准格式)。由于借款人收人情况复杂,中心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人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人,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人,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人,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程序
首先,买方持二手房买卖合同及支付首付款凭证到各地银行的个人贷款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夫妻双方一起前往)后,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后,由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其次,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现有许多银行已取消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最后,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或银行信用卡、保险单、与银行的个人贷款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房者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前往;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