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购房指南 >> 按揭贷款

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能把房子抵押出去吗

日期:2012-03-14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986次 [字体: ] 背景色:        

1.抵押贷款买房,产权证应押在银行吗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汪先生购得住房一套,并办理了房屋抵押贷款。产权证作为银行的抵押证明由银行保管。然而,有一次汪先生听同事说办理了抵押登记,但产权证应该由自己保管。那么,产权证到底应该由哪一方保管呢?
【法律解析】
应由汪先生保管。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也就是说银行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权利种类为“抵押”,等购房人还完全款后再为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房屋的产权证应当由购房人保管。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能把房子抵押出去吗
【案情简介】
吴小姐结婚5年了,婚后吴小姐和她丈夫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夫妻俩的名字。现在因为她丈夫做生意需用钱,他想用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但吴小姐不同意。如果吴小姐坚持不同意,她丈夫可以把房子单独抵押出去吗?
【法律解析】
不能.他们居住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她丈夫若想将该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得到她的书面同意。如果吴小姐坚决不同意,则她丈夫单独抵押房屋是无效行为。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